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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来水“保底消费”问题被网友屡曝后终于有结论了

郑重声明:作者已在赤脚论坛获得实名认证,并签署了“对个人在赤脚网所发表一切言论负一切法律责任”协议。 赤脚论坛一直以来都积极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积极传播本地正能量!本文旨在跟进网友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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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重声明:作者已在赤脚论坛获得实名认证,并签署了“对个人在赤脚网所发表一切言论负一切法律责任”协议。

  赤脚论坛一直以来都积极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积极传播本地正能量!本文旨在跟进网友反映的民生问题,我们转发公众号也是希望令更多的网友知晓!

  2020年9月8号,我在远安县的“赤脚论坛”上发表了一份标题为《》的帖子,该帖同时被论坛官方转发到了“赤脚论坛”的微信公众号上。帖子发出之后,一网友代表“嫘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在论坛和公众号上进行了回复,表示已知情,会安排有关人员处理。但是在该回复的两个月之后却仍然没有一点处理结果,于是我又于2020年11月10号在“赤脚论坛”上发表了一份标题为《远安县嫘祖镇人民办公室的官员们,你们太让人民失望了!》的帖子,并同时向宜昌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进行了跟第一份帖子内容相似的投诉。第二天(即11月11号),“嫘祖镇佳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帖子下面进行了回复,我也利用回评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在这次沟通中,自来水公司提到了三个政策性的文件。《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快速推进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两部制或阶梯水价的通知》以及《远发改[2019]71号文件》。并称他们所采取的“三方水保底政策”和之前收取的水表费用是根据以上文件实施的。但是因他们没有把以上文件的全部内容展示出来,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于是我只好求助宜昌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申请查阅以上文件。今天,在宜昌市人民政府将我的诉求转交给远安县县政府之后,远安县县政府、远安县发改委和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跟我进行了电话沟通,并让我查阅了相关文件。通过查阅文件之后,我了解到“三方水保底”的方案是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快速推进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两部制或阶梯水价的通知》里面的“1.两部制水价。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所组成的计价方式。农村供水可以实施基本水量,即用水户月用水量在核定的基本水量(3~5m3)范围内,收费为基本水费,可以为固定值。每月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并小于10m3时,应按计量收费,执行发改部门核定价格。超过月定额用水量的,可按核定水费价格的2~ 5倍收取。”来执行的。所以关于这一个“三方水保底消费”的疑问暂时消除。另外,根据《远发改[2019]71号文件》,“一、农村供水价格:自流式供水价格为1.5元/m,抽水式供水价格为2.2元/m,以上价格均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不过,对这个“自流式”和“抽水式”的区别,我不是太懂,于是又致电了远安县县政府,县政府又让镇政府给我进行了解答。他们的回答是,我们广坪村的自来水是属于抽水式,应该采用2.2元/m的价格收取。但是我们广坪村一直以来都是使用的2.25元/m的价格,对于多收的5分钱,据镇政府说也是向县政府申报以后的价格。但是既然大致的价格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差不多,那么这个5分钱的差价我们也就不用太在意了,毕竟在当今这个社会,5分钱大多数都是可忽略不计的。最后就是有关于水表的收费问题。由于自来水公司展示的收据出于隐私保护没有显示被收费人的姓名,而且下面也没有一个公章什么的,所以我也无法找他们去查证。而我所咨询的说是没开收据的交费人也因为涉及面较为广泛,无法一一去核实。况且中间间隔的时间也比较长,所以这样的一个问题也就不再追究。那么对于之前所投诉的问题也就没什么太多的疑问了。但是有几点在这里我还是想说一下!首先是关于嫘祖镇人民政府在回复之后处理问题的这个速度方面。既然现在远安县各政府部门和老百姓都把这个“赤脚论坛”当成了一个官民之间相互交流的论坛,那在这个实名反映问题的方面,是不是就应该遵循《信访条例》第33条的规定在60天之内快速处理问题呢?为什么还非要等到老百姓在市政府网站上投诉,或者是给宜昌市政府12345热线打过电话之后你们才处理呢?如果你们早一点儿处理的话,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及时的解决了,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其他的老百姓也就不会知道你们办事拖沓的情况了,那对你们来说不是更有利吗?!然后就是你们在处理这个实名认证的投诉帖方面,老百姓在反映问题和提交诉求之前,都是经过实名认证的,所以你们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政策、法律的规定正常办理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说什么投诉人“不是厉害关系人”,然后再喊个跟投诉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跟他打个电话就可以了呢?对于这一点我是不认可的!因为“每个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紧密关联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所以,不管他是否“利害关系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谁打电话都没用!最后我要说的是,我向政府提交诉求和反映问题,并不是要给政府找麻烦。而是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公民,有权利知晓与我的权利和义务紧密关联的政策和法律,并且也有权利举报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因此你们要把这种事情作为一种常态,同时也但愿你们能够积极处理任何一个老百姓的合法诉求和投诉。谢谢!